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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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职业大学(Guangxi City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录取原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调阅各省(区)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范围内,同时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3、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予退档换录。

5、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6、我校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或艺术考生在该省其他院(系)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

7、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身高要求: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高铁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处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9、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其他

1、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校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校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