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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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审改办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照督查资料清单认真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梳理承接各类权利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利12项。自xx年12月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12次,其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权责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规范运行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并下发《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二是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完善。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执法大队结合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事项均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还未建成,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对象名录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还存在;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放管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2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3

黔西南州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xx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银行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银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银行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xx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银行以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收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符治龙(主持工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申杰担任,成员有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放管服工作。

二、严格行政审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我局入驻州政务中心后,不断优化窗口人员配置,从业务科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许可服务科。将22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并研究出台国土窗口办公办法,规范即办件、承诺件和报批件审批流程等,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两边跑”的问题。

三、下放审批权限,当好“裁判员”

树立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的管理理念,全面梳理保留和承接的审批事项,该放权的果断放权,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简化审批程序。

四、深化改革创新,开辟“绿色通道”

我局着重在争指标规模,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低丘缓坡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方面工作上进行改革创新,力求审批的程序更科学合理,手续更快捷方便,服务更高效便民。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走访特色服务,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做到审批项目在国土部门“零积压、零投诉”。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文山州邮政业健康稳定发展,助推文山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文山州邮政管理局四措并举,扎实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定任务。文山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要求,把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出台制度抓规范。文山局及时制定服务承诺制,细化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效能管理制度,严把工作落实关,着力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了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理顺关系明职责。文山局按照高效、便民、规范的原则,对单位科室及个人工作职责进行彻底清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工作。

四是多种形式强宣传。文山局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在单位网站宣传简政放权放管情况。参加地方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栏目,对文山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疑问,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6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南昌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 5项,所占比例75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南昌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南昌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

2016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17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13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6]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16]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南昌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五、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南昌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7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xx〕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清理规范税务中介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况下,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达到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方面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2017年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17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落实方面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况。

2017年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五、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况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符合该政策的情况。下阶段将积极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六、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税收措施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八、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消费、绿色消费、文化体育消费等扩大国内消费的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积极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况。

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通过政策的落实,20xx年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况。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十二、推行网上办税,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9

市国税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让纳税人对于来自税收的助力“更有感”。

简政放权,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积极转变职能,加强同地税、工商、人社等部门合作,推进“三证整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实现工商、人社、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规范表证单书,简并涉税资料,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项目,减少税务检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为企业“松绑”减负。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放管结合,让纳税人更有安全感。针对简政放权后的管理薄弱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控,建立各级各部门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齐抓共管机制,防止管理真空;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申报、登记备案、优惠减免等涉税业务进行监控预警,做到时时有监控,事事有管理;对发现的风险疑点,建立起风险分析、应对、反馈、整改、提高一体化管理机制,由风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根据疑点情况交不同部门实行差异化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优化服务,让纳税人更有满意感。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宣传力度,积极推行非接触式服务,探索普通发票网上申领,邮政配送新模式,依托微信、短信平台等渠道发布最新税收政策、通知公告,提供查询、预约等个性化服务,着力转变纳税人传统办税习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一窗一人双系统”建设,深化国地税合作、“银税互动”,推行免填单制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让纳税人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0

临渭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3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临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以“减”促“放”。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详细清理,现共承担权责事项3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针对每项职权都制作和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并一再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以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平台为依托,将部分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村社。

二是以“规”促“管”。在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服务前移的同时,针对下放的权责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通过建章立制、授权委托、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用足权、不越权。

三是以“优”促“服”。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临渭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投资建设力度,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心理慰藉、休闲娱乐等日托式养老服务。在全区54个社区建立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平台在线服务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会保障、残疾服务等政策咨询、办理事务流程、网上互动式解答问题、预约式办理等业务,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