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几个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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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几个基本要求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具体描述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其基本要求是:

(1)具体描述可能的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及其后果;

(2)确定应急期间负责人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期间的职责;

(3)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人员(例如:消防员、急救人员、毒物泄漏处置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4)疏散程序;。

(5)危险物料的识别和位置及其处置的应急措施;

(6)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消防部门、医院等);

(7)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保险机构及相邻企业的交流;

(8)重要记录和设备等保护(如装置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联络电话号码等)。

对危险场所要进行重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对象可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CB 18218—2000)和评价结果进行,这是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和出发点。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预测发生重大事故的状态和损失程度以及对周边地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对事故的处理和救援,国家鼓励“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的开发。“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原始数据和事先预测事故发生后可实施的救助方案进行编制储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输入现场数据,经过计算机的逻辑计算和推理,模拟专家思维而作出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优化出所需最佳方案,提供给事故救援指挥者进行事故紧急救援的决策选择。

2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几个主要方面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除了针对重大危险源以外,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都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2)生产装置区、原料及产品储存区发生毒物(包括中间物料)意外泄漏或事故性溢出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3)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及产品)发生交通运输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全厂性和局部性停电时的应急预案。

(5)发生停水(包括冷却水、冷冻水、消防水以及其他生产用水)时的应急预案。

(6)发生停气(包括工厂空气、仪表空气、惰性气体、蒸汽等)时的应急预案。

(7)生产装置工艺条件失常(包括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配比、副反应等)时的应急预案。

(8)易燃、易爆物料大量泄漏时的应急预案。

(9)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①发生水灾(洪水)时的应急救援预案;②遭受台风或局部龙卷风等强风暴袭击时的应急救援预案;③高温季节针对危险源的应急预案;④寒冷气候条件下(包括发生雪灾、冰冻等)针对危险源的应急预案;⑤发生地震、雷击等其他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0)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预案。由于火灾往往具有全天候和全方位发生的可能性,时间上可能是白天或夜间,气候方面可能是高温或严寒,风力可能是弱风或强风,火灾时可能会伴随着爆炸和毒物泄漏,因此制定特殊情况下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与当地消防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方案,定期进行联合演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强风情况下的火灾扑救措施;②寒冷气候情况下的火灾扑救措施;③夜间火灾扑救措施;④带电情况下的火灾扑救措施;⑤毒物泄漏情况下的抢险救灾和灭火对策措施。

(11)发生爆炸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综合性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3)生产装置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4)其他应急救援预案。

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要求

1997年7月29日,原化学工业部发出了《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的通知》(化督发 [1997] 459号)提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

对编写内容作了具体要求:

(l)厂区的基本情况;

(2)危险目标的数量及分布图;

(3)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4)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5)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

(6)预防事故的措施;

(7)事故的处置;

(8)工程抢险抢修;

(9)现场医疗救护;

(10)紧急安全疏散;

(11)社会支援等。

此提纲虽然是针对化学工业提出的,但其预防和救援的程序也可以适用于其他行业。不同的行业可以根据行业的特点编写“预防事故的措施”和“事故的救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