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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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亲自到介绍信所指定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如介绍信开到杭州市委组织部的,应持介绍信到杭州市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未直接开到所去单位的,应逐级转移,如要转到临安市玲珑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开到中共临安市委组织部,应持介绍信到临安市委组织部接转后,再持新的介绍信到玲珑街道办事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

二、工作未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 若在暑假前落实工作,随带一份本人的《情况说明》和旧组织关系介绍信,工作落实在省内,则到集贤310辅导员处办理。落实在省外,则先到集贤310办公室,将《情况说明》加盖园林学院学生办印章,再到组织部(行政楼320)候老师处办理,换取新组织关系介绍信。

2. 若在暑假期间落实工作,工作落实在省内,可统一在8月20日后办理,办理手续如上。工作落实在省外,则统一在开学后(9月1日)后办理,办理手续如上。

3. 若在暑假期间未落实工作,因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有限,可先到原籍党组织处办理转接。待工作落实后,再自行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地。

4. 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内,如不慎遗失,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报告并提交情况说明,学院党委(总支)应审查核实情况,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补转。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后,校党委组织部原则上不再予以办理。

5.毕业生预备党员要经常与接收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缴纳党费,及时向所属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以便能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