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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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重庆城口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学前教育招生

各幼儿园根据办园容量科学测算招生人数,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招收足龄幼儿、额满为止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义务教育招生

1、正住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生。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实行家长自愿与学校空缺学位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空缺学位情况进行安排,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读学校验审,确认其入学资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资格认定及类别划分

根据渝教办函〔2018〕5号文件规定,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购房户。

B类:经商、办企业人员。

C类:务工人员。

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类:按政策回原籍对口学校就读。

(3)报名时间

随迁子女到就读学校审核、登记、报名的时间原则上与正住户籍学生报名时间一致,具体时间由就读学校确定。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可动员其进入城口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