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湛江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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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等的教育机构,上承初中,下启大学,一般为三年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何办理湛江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何办理湛江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

如何办理湛江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收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学校提出补正要求,申请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办理条件:

1、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的,予以办理:

(1)本市学生随家庭跨县(市、区)迁移户籍和住所。

(2)本市户籍学生从外市转回原籍。

(3)外市学生随家庭迁移户籍到我市。

(4)外市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到我市务工或经商,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其中从外省转入的',须具有我省户籍。

(5)随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包括人才引进等)。

(6)符合有关优待政策。

(7)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同年级招生年度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8)外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参加中考的,其中考成绩按经折算后达到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同年级招生年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不予办理的情形:

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