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私立初中有哪些

求学站 人气:6K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桂林私立初中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桂林任远中学

桂林任远中学创办于1994年,桂林任远中学实行严格的系统的科学管理。为了让学生尽早地的培养自主的生活能力,养成良好的习惯,实行全寄宿制。准军事化教官管理,全天24小时与学生在一起,同吃同住。学生参与军事化管理,参与宿舍布置。班主任与教官共同管理。

2、桂林阳光学校

桂林市阳光学校创办于1999年9月,是经桂林市教育局审批的第一所民办全寄宿制双语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分设幼儿园和小学部。2003年以来,学校先后成为桂林市首批“双语教育实验学校”和“全国教育科研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双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

2006年5月,在“全国双语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成果交流会”上,学校选送三节双语教学课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两篇论文荣获二、三等奖。

3、桂林市桂电中学

桂林市桂电中学,原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桂林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桂林市双外语教学实验学校,创办于1972年。

4、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是广西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外国语学校、寄宿制完全中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特色学校,是全国合格外国语学校、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实习基地、创新教育示范科研基地、全国特色外语学校常务理事学校。

5、桂林市私立文山中学

桂林市私立文山中学,历史上曾经在桂林开办过的一所学校。民国30年8月(1941年8月),开设私立文山中学。1953年8月, 桂林市人民政府接办私立文山中学,改名为市五初中。

拓展:

桂林市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稳步实施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不含临桂区,下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的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录取,通过桂林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划定市区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入围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进入入围名单),然后在入围名单中按照摇号录取不低于25%(按市区招生计划人数5%的比例递增),面谈录取不高于75%的比例录取市区招生计划人数。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生可直接进入预录名单。各民办初中市区外(11县及临桂区、外市)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当市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应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时,禁止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禁止联合或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禁止以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为报名和录取的前提条件;禁止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及其考级成绩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法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

三、招生的程序和办法

㈠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面谈录取办法。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㈡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17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内容。

㈢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参与报名,不得要求学生和家长必须统一在报考学校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和程序。报名不设门槛,凡2017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严格按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户籍分类接受报名。报名工作分为2个时段,第一时段实行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所有民办初中同时报名,第二时段由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每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学校办学特色,可选择1-3所民办初中报名(符合多校划片试点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公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时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