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及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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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及需提交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年6月至x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x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年6月至x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x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xxx年6月至x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2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x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职业;

(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3)具体的仲裁请求,涉及数额的请求应写明具体金额、计算公式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人是劳动者的,须由本人在收案人员面前签名确认;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证据:

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提交的证据应列明证据清单,并注明证据的来源及证明事项。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应在开庭时当庭出示证据原件。如有证人,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注明证人姓名、住所及证明的内容,并提交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供核实;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须由委托人在收案人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或由被委托人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范围须严格按照原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订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代理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商事登记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区属事业单位的,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查询;市属及省属事业单位分别向市、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查询);

(5)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须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供核实;

(5)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申请人户籍证明。